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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北的天气,难得下一回雨。这样的大暴雨更是少之又少。

 

  道旁的几匹瘦马打着响鼻,不时摇摇头,抖抖身子,把浑身的水珠荡开。远处的黄土屋外还栓着几匹湿漉漉的骆驼。但天色已经转晴,西边的山峰外,射出一道枯黄的夕阳。刘公子就在这个时候,骑着洁白的骏马,到了黄河边的这座古城里。

 

  前面是一家破旧的酒楼,门板和门槛上的红漆已经剥落,那拴马桩是一块长条石,被打磨得十分光滑,写在上面的几个字也看不清了。刘公子虽然漂流了好久,这种下等酒馆倒还没进过。他的全身都像他明澈的双眼那么干净,一身洁白的儒服,没有染上一丝黄土地上的尘埃。

 

  没有人出来招呼他。这里离集市甚远,四周是一片荒地,大雨过后,黄河正在远处奔腾。只有栓在门口的那匹乌黑的骏马,表示真有人来这里喝酒。那是一匹少见的良驹,炯炯的眼睛比此刻的夕阳还亮,四蹄如铁铸,通身不见一根杂毛。但刘公子不以为奇,他知道,不用多久,会有很多匹这样的骏马栓上那块马桩。现在已经有两匹了——刘公子把他的马也栓在那里。

 

  他愿意记住这家酒馆的字号,可是除了一杆高挑着的枯黄色的酒旗,再无别的标志说明这是一家酒馆。黄土墙淡淡勾画着一匹展翅的飞马,刘公子露出一丝微笑,迈步进去。

 

  店里几乎不见人影,刘公子的心里有些发凉。一个死气沉沉的声音忽然传来:“客官,你要什么?”灰衣服的小二哥从后堂慢腾腾走出来。这个人一点也不像活人。

 

  刘公子真想吃点这东西了,虽然店里的桌面上能吹起灰尘来,“请来一盘炒米饭吧,用虾仁炒;再煮条鳜鱼,带烫的。还要一斤好酒。”死人一样的小二没有说话,像没有听到他的吩咐。这时候,却有人哈哈大笑起来:“这位小哥,这里只有熟羊肉和冷酒。”

 

  刘公子把眼光射向对面的小角落,那里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人,尘土掩盖了衣裳的颜色。他背对着门口,这时正掉过头来,向他说话。这个人的穿着,无论谁见了,都会当他是乞丐。可是他的模样,绝难让人联想到乞丐。他的背影显得十分高大,宽肩粗腰;再看到他的脸,更不像是普通的人:他的须发黑得快要滴出墨汁,像浓浓的黑夜笼罩在脸庞上,他的脸面几乎看不见。但是,那对大眼睛像黑夜里的明星,嵌在蓬乱的长发间,放着异彩。

 

  “一个人喝酒满是苦味,小哥何不过来同饮两杯?熟肉我这里还有半斤,再添半斤就是了。”他举起酒碗相邀,随即将碗中酒一饮而尽。

 

  “那么多有打扰。”刘公子坦然答应道。他立刻向堂倌抛出一锭银子,说:“半斤熟肉,一坛好酒,送到这位大爷的桌上。”死人似的小二仍旧那么慢腾腾的,那锭银子居然没有生效应。但刘公子已经大步来到暗角里,坐在那浓髯大汉对面,将手中的宝剑横放在桌上。这时他发现对面也放着一个黑乎乎的皮革套子,一头露出铁手柄,不知是什么兵器。他这时反而镇定下来,数月的漂流,今天也许到终点了。

 

  浓髯大汉爽朗大笑,高呼道:“伙计,加个大碗。多备些酒肉,今晚你要发大财。”他在自己的碗里酌满了酒,又接过小二送来的碗,酌满,推到刘公子面前,说:“小哥,请尝尝这西北的烈酒吧。”刘公子冷笑着接过碗,道声谢就一口饮尽。但是辛辣的老酒差点噎住他,他很少喝这种辣酒。对面的人忽然笑起来:“公子是江南人,喝不惯这种酒,何必这么急饮?”他的酒摆在桌上,并没有喝。

 

  公子又冷笑了,可是他莫名感到这个人不会是自己的敌人,更不会是暗中施毒的小人。果然,浓髯大汉也举起桌上的碗,倒入他那胡须掩盖住的嘴中。公子要的那坛好酒也上来了。浓髯大汉毫不客气,揭开封口,又酌满两大碗。

 

  “我当初也喝不惯这种酒,又苦又辣,不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喝它——其实现在我也讲不清酒有什么好喝的,既不解渴,味亦不美。但我一直在喝酒,从未断过,你说这是什么道理?”大汉举起碗来又喝了一大口,伸手抓起盘中凝结着一层白油的熟羊肉,丢进嘴里。他不再顾及公子,自行吃喝起来。

 

  “我也是江南人,与公子还是同乡呢。”他忽然抬眼问公子:“西门的雅风茶搂还在吧?”

 

  “雅风茶楼?朋友居然知道这家茶楼,难道阁下真是苏州人?”公子反问他,心中不由生出一股迷雾。

 

  “我当然知道,我还怕公子没听过呢。三十年前,我是那家茶楼的一个小厮。我在苏州长大的,那里我熟悉得很。公子家的玉器店不就在东街的大弯柳后面?那时候我还常给刘老爷送茶叶。公子当时还只四五岁,当然不认得我。”他的眼光打量公子,微笑着说。公子的心中油然生出亲切感。他乡遇旧识,毕竟是大快事,虽然他从不认得此人。公子忙举起酒碗,站起来说道:“原来是同乡前辈,恕晚辈失礼。”浓髯大汉摆手笑道:“什么前辈不前辈,来,坐下喝一碗。”他端过酒碗,略一示意,便又一口饮尽。

 

 

  “今天我是特来与公子谈谈往事的。这世上已经没人认识我了。可是我也有自己的过去。我的过去就留在苏州。”他把眼光射向窗外,夕阳已经沉下去了,外面的夜色正在一丝丝扩散。但他眼睛忽然更亮,仿佛看到了他那留在苏州的记忆。

 

  “啊,苏州的夜色可比这里美多了,那里沿街都是杨柳,天一黑就像站了一排排的卫兵。我十多岁时就到了苏州城,可我并不是城里人。我的家在城外向东三十里的小村中,父亲死的早,母亲一人抚养我。她会刺绣,又能种庄稼菜蔬,养我还不成问题。”

 

  他像是遇到了昔年知己,坦然向刘公子诉说起往事来。

 

  “可是有一年,来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,借住在村外的土庙里。母亲心地很好,常常把一时吃不了的瓜果蔬菜送他,村里人于是说了许多闲话。那人虽然穷,可模样清秀,我喜欢和他玩。他教我认字,他自己也常常读书写字。有一个冬天,下了很大的雪,我大清早就去找林大叔——他让我这么叫他,我却看到了满雪地的鲜血。我吓呆了,不知怎么好。这时候,土庙里忽然爬出个血迹斑斑的人,他唤我的名字,我才认出原来就是林大叔。我悄悄把他搀到我家,他已经昏迷过去。母亲胆子小,又不便声张,只得熬了鸡汤灌他,再别无办法。这样三天后,林大叔醒过来了。他一醒来就要走,我与母亲强留住了他,他的身子还很弱。后来,他作了我的继父。

 

  这以后,他不但教我识字,还暗中教我一套剑术。他似乎什么都会。他喜欢我,只对我讲许多话,不跟其他人说话。就是母亲,他也只说短短的话。但他很能干,自从他住在我家,母亲就不用到地里做活了。他不像别的男人,从不跟我母亲吵架。很多妇女羡慕我的母亲,我母亲却时时独自流泪,我问她怎么了,她也不说。现在我才明白是怎么会事。林大叔不许我叫他“爹爹”,经常和我一起睡觉,很少陪母亲。终于有一天,林大叔忽然不知去向,只留下来很多银子。

 

  母亲自此变得十分暴躁,常常打骂我。林大叔削给我的小木剑也给她弄断了。没过一年,母亲也溺水而逝。

 

  于是我一个人到了苏州城,在雅风茶楼当伙计。那年我才十五岁。”

 

  浓髯大汉不断喝酒,不断说话。开始还对着公子,后来他把眼光放到窗外的原野里,似乎看着那里的什么,又似乎什么也没看。公子默默听着,不知不觉喝了三四碗那辛辣的烈酒,心里升起一丝热热的气息。

 

  “雅风茶楼的老板是个高瘦的老人,你或许记得。他的儿子却很胖,有人说他是老板娘跟对门酒楼的王胖子生的。嘿,你还别说,我就好几次看到那王胖子偷偷送猪蹄给我家老板娘。我们老板娘虽然也胖,可是很好看,当时许多人打她的注意呢。她的儿子你一定见过的,那是个没出息的人,外面的人与他妈妈约会,给他一点花生米,他就在门外站半天。不知现在变了没有?唉!”他像是想起故人,惆怅叹气。

 

  “我可不一样。不知为什么,我那时总存心跟老板娘捣蛋。老板的年纪高,没精力管她。很多男人明来喝茶,暗中却是来会我家老板娘的。他们关了门,在房间密谈。我就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去那房间,有时我说来取茶,有时说来扫房间。老板娘于是很恨我,教唆她的胖儿子打我,不让我吃饱饭,有时甚至赶我出去,不让我睡屋子。可是这都没用,我有林大叔留下的银子,吃穿住行都不成问题,她的胖儿子也打不过我。何况那时还有一个好伙伴帮我。

 

  我的伙伴也是个送茶的。他自乡下把晒好的茶叶送到雅风茶楼,然后由我送到各个茶客的家里。他的年纪比我还小,生着一对明亮的眼睛。他是我今生最好的兄弟,也是我最对不起的人。”

 

  浓髯大汉酌了满满一碗酒,灌进嘴里,接着又是一碗。他的眼中出现了一层湿润润的雾,星星一样的眼光隐藏这雾里了。窗外刮着大风,好像又要下雨。

 

  “我的好伙伴,他每次来都会带许多好东西,有玩的,有吃的。我呢,就沏一杯好茶给他,有时也偷老板娘的点心让他吃。我们一起欺负老板的胖儿子,狠狠揍他。揍完了,我们随便给他点什么,他就不哭了,也不向他爹娘告状。他其实是个好人,不知我们俩为什么总欺负他?

 

  那时,雅风茶楼的生意很兴隆。苏州城里的富贵人家几乎都喝我们的茶叶。我记得的买茶叶最多的人,要算南门的杨老先生。杨家现在怎样了?杨老先生还在吧?啊,我知道杨老先生那样的人一定能长寿,他有学问,很会养生,就可惜家丁不旺。他本来有一个儿子的,但无缘无故给人杀死了。我只见过他的独女。我和杨小姐还是很好很好的朋友。”他忽然露出满意的微笑,向嘴里连连塞进几块冰凉的羊肉。盘子已经见底了。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。“伙计,再来半斤肉,一坛酒。”他大声吩咐堂倌。不久,那死人似的小二端着酒与肉,不声不响地放在我们的桌上。

 

  “啊,怎么还没人来?”他看看门口,一片漆黑,就摇头说。柜台上点着蜡烛,可那微弱的光照不了多远。这家酒馆似乎也在等人,不打算打烊。

 

  “好吧,我们接着聊。”他倒满了酒,继续说道:“刚才说到杨小姐,我就忍不住高兴,那是有原因的。她可是个天仙一般的人,个头比当时的我要高,一头乌黑的秀发,总披在肩头。她的模样与别的女子不同,眼睛又大又黑,尤其她的鼻子,笔直小巧,那么好看。她和别的大家闺秀那样,安静的在家里。可是并不学针线刺绣,而在读书写字。她还偷偷写诗填词,我读过她的诗,有一次她还唱她自己编的曲子给我听。

 

  你以为我在乱说吗?没有。杨老先生是苏杭的大名士,许多大官都来拜谒他,他当然不会让女儿与我这种下人见面。可是我说过,杨老先生喜欢用好茶待客,我得每天送茶叶去。我小时又跟林大叔念过书,懂点学问。杨老先生很喜欢我,允许我送茶叶进门。时间长了,他又允许我替他整理茶几。他还讲学问给我听。有时候杨小姐也来听,我们就这样认识的。杨老先生说了,‘这个小伙子不错,他是个茶厮,没有什么避嫌的。’他允许杨小姐和我说话。杨老先生还想认我作义子。可是,我越来越不喜欢杨老先生。他讲的学问与林大叔教我的大大不同,枯燥无味,但他却要不停地讲,似乎他的话永远对,别人就该听他的话。他教训了你,他的态度倒像你应该感谢他。要不是我喜欢和杨小姐说话,都不愿再进杨家的门。

 

  杨小姐可不一样。她开始不与我说一句话。有什么事,她只叫身边的丫头吩咐。我和她的丫头很熟,我送茶去,总要和她说一阵话。杨小姐就在屋子里听我们说话。我们说到有趣之处,她就在屋里扑哧发笑。我练过剑术,耳朵很灵敏,她在屋里做什么我都听得到。有一次,她悄悄跟丫头说要考考我。不一会儿,那丫头就拿了一张便笺,说小姐要我对个对联。杨小姐的字写得真好看,我觉得比杨老先生的还好看。我就胡乱对了一个。丫头进去之后,就听杨小姐悄声说:‘看不出来,那小子的肚子里真有点墨水。今晚我作首诗,你明天让他写和诗,不信难不倒他。”我想听听她会写什么样的诗,今晚好准备,或者请我们老板家的胖儿子帮忙也好,他正在学诗。然而她们的话题很快就换了。

 

  回去后我半夜睡不着,一直想杨小姐会写怎样的诗让我和。其实,和不上又怎样?我又不考状元。

 

  第二天我早早去送茶。但到杨府门口,我又不想进去了。我怕杨小姐还没起床,见不到她的诗。我在街头乱走,碰到几个认识的人,跟他们喝了一阵酒,这才去杨府,嘿,这时已经是晌午时分了。我一进门,就看到杨小姐闺房的窗户猛然关上,听她跟丫头悄声说:‘这傻瓜终于来了,你快去让他和诗。’那丫头小声笑着说:‘小姐一大早起来,等这么半天,他要是和不上来呢?’杨小姐低声道:‘你只管拿去。”

 

  说也奇怪,我至今还记得杨小姐的那首短诗,我念出来,请你听听:

 

  土鲜花香春风甜,麻衣不辞道阻远。心系蕊头蜜未尽,终生纷纷不得闲。

 

  你知道的,苏州的茶厮都是一身短袖麻衣,杨小姐的诗是笑我贪得无厌,庸庸碌碌,繁忙无尽。我当时以为她是在写蜜蜂,于是立即和了一首,大意也还记得,你再听听:

 

  深院锁秋愁不尽,闲织愁丝网清风。暮雨斜吹梧桐响,长夜静坐待此生。

 

  我说的是只知道等待的蜘蛛。可是,没想到……”

 

  浓髯大汉忽然以手覆面,痛苦地颤抖着身子。

 

  窗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风刮得更紧,把那扇木窗拍得呼呼响。


【责任编辑:可岚】

 编后语:作者的小说情景和周边的背景相容的很和谐,就连马匹也描绘的很富形象,可见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,小说人物刻画的很有层次感,很不错的小说。感谢作者的文章,祝愿作者创作愉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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